法律法规知多少, 一、考试情境的介绍
在安徽教师招聘考试中,法律法规作为常见的考试模块之一,约占5%。一般都是通过背诵的客观题来考查,近几年甚至涉及主观题。这些法律总有一些是很难理解的。
今天,我们来学习几个非常重要的法律概念。
二、内容解释
(1)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据刑法对其犯罪行为和自身所作出的否定评价和谴责。具体来说,罪犯有义务接受司法机关的审判和惩罚。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只有法律规定的人才负刑事责任。行为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时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刑事责任意味着你要受到惩罚。这是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根本区别。
所以法律上判断刑事责任的标志:构成犯罪或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只要题目中出现这两个字,就可以选择刑事责任。
(2)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民事义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不利后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民事义务属于违反民事义务。民事责任不仅是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
它也是救济民事权利损害的必要措施,是保护民事权利的直接手段。
民事责任的特点是:
1.民事责任是基于民事义务的存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2.民事责任是强制性的法律责任;
3.民事责任是有制裁的法律责任;
4.民事责任主要是有财产的法律责任;
5.民事责任主要是补偿性责任,也包括一定的惩罚性责任。
因此,在法律上,民事责任主要表现为两个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只要法律法规中出现平等主体的经济纠纷,就可以选择民事责任。
(3)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实施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主要有两种方式: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主要在于以下五个方面:
1.适用对象不同,行政处分只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不适用于社会普通公民;行政处罚适用于所有公民或其他组织。
2.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都适用于行政违法行为,但行政处分适用的是一般的违法失职行为,而行政处罚则适用于违反某种特定的,设定有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
3.实施处罚的机关不同。实施行政处分的机关必须是被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的组织。
4.执行机关不同。行政处分只能由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执行;而行政处罚则由行政机关执行,也可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
5.救济的渠道不同。行政处罚的救济渠道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就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处分的救济渠道为复核和申诉,当事人对行政处分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分机关申请复核,或者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
受理复核和申诉的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原行政处分决定是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负责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三、例题讲解
1.张某侵占学校的校舍和场地,应承担( )。
A.民事责任B.刑事责任C.行政处分D.行政处罚
1.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区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章第七十二条中规定: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依法要承担民事责任的是李某侵占学校的校舍和场地的,故A选项正确。
BCD三项均与题意不符,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选项。
2.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
A.民事责任B.刑事责任C.行政处分D.行政处罚
2.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区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八章第三十七条中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B选项正确。
ACD三项均与题意不符,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选项。
3.教师张某给学生起带有侮辱性的绰号,学校应给张某( )。
A.民事责任B.刑事责任C.行政处分D.行政处罚
3.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区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八章第三十七条中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尚未构成犯罪,故选行政处分,故C选项正确。
ABD三项均与题意不符,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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